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

探索环保公益创新 倡导公众环境监督

您的位置:首页 > 共同关注
安吉:晓墅工业区管网污水溢流外环境

2017-01-05 08:43:40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6401

日前,护水组与浙江卫视今日聚焦记者对安吉县晓墅工业区污水管网溢流西苕溪等环境污染情况进行了关注,并参与前期现场勘察与检测。

【导语】

用新闻的力量推动进步,欢迎收看《今日聚焦》。(大屏)在安吉晓墅工业区西北侧的农田里和矮坡上,有十多根高出地面一米到两米的圆柱。当地村民向我们反映,这些圆柱子实际上是加高了的园区污水窨井,其中两个常年会涌出污水,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中景)窨井污水长期外溢,当地难道不知情呢?《今日聚焦》记者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正文】
1223号上午,位于安吉县梅溪镇武康桥村窑港区块上的两根污水窨井顶部,涌出大量冒着热气的淡黄色污水,近看就像喷泉一样,现场能闻到刺鼻的化工气味。
【同期声】(非正常拍摄)
安吉县梅溪镇武康桥村村民:
每天在流。(晚上也流吗?)晚上也流啊,下雨天水大一点。(这个流了多长时间了?)好几年的时间了,都这样。
【配音】
从最北侧窨井外溢的污水直接流进附近农田,相邻窨井涌出的污水则进入沟渠,两股污水都汇入200米开外的水塘里,塘内积水整体发黑。这些污水流经一条小溪后,在晓墅港上形成了明显的黑水带。
【同期声】(非正常拍摄)
安吉县梅溪镇武康桥村村民:
就这个水,妈呀吓人,臭得很。(那这个水是流到哪里去的?)这水流到河港里去的。
【配音】
当天下午,从两根窨井顶部外溢的污水流量变小、颜色变淡,仍有很多泡沫。记者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安吉县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现场,并在多处提取了水样。
【同期声】
安吉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吴胜枫:
这底下是我们晓墅工业园区的污水管,现在流出来的水呢,是工业园区的工业污水。这个水流出去呢,对外环境会存在一点影响。
【配音】
经安吉县环境监测站检测,从窨井溢流口、田间沟渠、晓墅港入河口提取的水样,有多项水污染物数值超过一级排放标准,还检出一定浓度的总铬、挥发酚、石油类。其中,窨井溢流污水的COD、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每升626毫克、8.25毫克、3.42毫克,相当于标准限值的12.5倍、1.6倍和3.4倍。晓墅港入河口的COD、氨氮浓度分别为每升748毫克、6.5毫克,相当于标准限值的15倍和1.3倍。
据了解,晓墅工业区污水管网2008年建成,共有四根支管,当初设计建设时均未采取管网保护措施,已出现老化、变形、破损、淤积等问题。发生污水溢流的窑港区块支管是最长的一条,溢流点到污水处理厂的直线距离仅有700多米。
【同期声】
安吉金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金利训:
这条支管所涉及到的企业三家,其中两家是生物企业,一家是化工企业。三家企业根据环评,它们的排污量每天在330吨,到我们污水处理厂呢,现在过来是100多吨,其余大概100吨左右,可能是从这个地方溢流出去的。
【配音】
据记者调查,从2014年年底开始,这条污水支管出现流通不畅问题,部分污水从两处地势较低的窨井口外溢。
【同期声】
安吉县梅溪镇武康桥村支部书记 罗明贵:
2014年底,井口溢出(污水)了。水呢当时有点白的水,有的是黄的水出来。发现问题之后,就跟镇里领导汇报了,汇报后嘛就是井口加高。
【配音】
2015年初,梅溪镇政府对支管沿线窨井进行加高处理,并定期疏浚原有管网,提高污水通过率。
【同期声】
安吉县梅溪镇副镇长 李国锋:
我们加高过两次,两次加高之后,我们发现污水仍然在外溢。我们发现这个方法,其实是治标不治本的。
【配音】
去年4月,梅溪镇政府启动晓墅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计划投入500多万元,采用大口径钢筋混凝土管替代原有的双壁波纹管,目前尚未进场施工。
【同期声】
安吉县生态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吴军
我们要督促相关部门,对这个污水溢出的管网,要进行改造建设,要加快工程进度。我们对这个溢出的污水,要临时接一根管道,把它接送到污水厂去处理,不让污水流到河里面污染河流。

【导语】【主持人点评】(解决水污染防治问题时不我待)

安县晓墅工业区配套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富余能力较大,纳管污水却送不过去,眼睁睁看它溢流了两年多时间,看着它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这样的结果让人匪夷所思。防治水污染既要落实治本之策,更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破解环境治理困局。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浙江民声观察网》或《浙江环境观察》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浙江环境观察》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浙江环境观察》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常用资源

可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