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7日  
星期六

探索环保公益创新 倡导公众环境监督

您的位置:首页 > 网友互助
3月1日起杭州低保户和五保户可申请减免电费

2013-02-22 11:47:55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93305
 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5度

      从今年3月1日起,杭州市将对全市4万余户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以下简称“两保户”)家庭全面实行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的政策。“两保户”自民政部门批准的起始月份起享受免费用电政策(但不早于2012年7月),至被取消资格的次月起停止执行。换句话说,如果在2012年7月前已成为“两保户”的家庭,此次办理手续后可以根据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每月具体的用电情况,一次性退还应减免的电费。而登记后每月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直接在当月电费中扣除。

     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减免电费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安装一户一表,但没有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家庭,减免的电费按免费用电量乘以第一档电量计算。而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根据实际用电峰谷比例折算后的峰、谷电量分别乘以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减免的费用。”电力局工作人员说,对于合表用电的“两保户”,电力局会统计出电力户号下具体的“两保户”数量,将减免费用一并退至该电力户号中,而合表用电的“两保户”家庭需与合表下其他用户就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处理事宜达成一致。

       从3月1日开始,“两保户”家庭成员或代办人可到当地供电营业窗口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携带(1)民政部颁发的“五保户”或“低保户”证明原件;(2)“两保户”户主身份证原件(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4)近期电费发票或电量电费通知单;(5)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证明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完手续1-2天后,“两保户”家庭就可以享受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了。

杭州市区可办理的电力营业网点:

城南供电营业厅、城北供电营业厅、城东供电营业厅、城西供电营业厅、滨江供电营业厅、拱墅供电营业厅、西湖供电营业厅、石桥供电营业厅、丁桥供电营业厅、三墩供电营业厅、上泗供电营业厅、留下供电营业厅、长河供电营业厅、半山供电营业厅、祥符供电营业厅。

江东地区可办理的电力营业网点:

义莲供电营业厅、河庄供电营业厅、新湾供电营业厅、南阳供电营业厅、靖江供电营业厅。

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建德、淳安七县区,所有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浙江民声观察网》或《浙江环境观察》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浙江环境观察》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浙江环境观察》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常用资源

可信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