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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把手”不能成为环保“门外汉”

2023-05-29 09:11:47

发布者: 浙江环境观察       来自: 本站     浏览:21349

我们在不少企业单位i调研时有发现,在这个企业,环保似乎只是环保主管一个人的事儿,主管不在,环保就无人管。负责接待的厂领导不懂环保、不重视环保,也拿不出相关的档案资料,在生产现场对污染现象视而不见或听而不闻,暴露出对环保工作的淡漠。企业“一把手”不掌握环保情况,企业现场存在“烟雾缭绕”、异味刺鼻、“跑冒滴漏”现象也就不奇怪了。



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负第一责任。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这些原则不仅是法律规章制度的要求,也已成为广泛的共识。



企业负责人应当学习掌握环保法律和与本企业相关的环保技术知识,不断提升个人素质,使管理水平与时代相适应,管理能力与应承担的责任相匹配。然而,在部分企业管理者重经济轻环保、管理思维落后、法制观念淡薄等因素的影响下,仍有一些企业的环境管理明显落后于国家和地方要求,需要引起重视。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环境保护的主体,是环境治理中的关键环节,而企业“一把手”更是关键中的关键。企业“一把手”、分管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应积极负起各自的环境管理责任,做环境保护的表率和“排头兵”。不仅要懂生产,还要懂环保、管环保,更要懂法守法,依法治理企业,组织生产、完善工艺,促进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开展,绝不能随意污染环境。

此外,企业“一把手”还要带领企业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建立完备的环保体系制度,带头把绿色发展理念贯彻好、宣传好,培养和提升职工的环境意识,让全厂职工都关心、理解和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只有上下同心、内外协同,企业才能实现效益好、质量高、可持续的发展。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主动担当,不等不靠、不拖沓、不迟疑,按照技术规范和行业要求,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尽快解决现场的环境问题,并从根本上形成绿色生产方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有关部门应深入企业或邀请专家进行业务帮扶,为企业解决问题。当企业负责人主动性不高时,采取约谈、问责和处罚等行政手段推动整改。


                                                                           (本文来源:中国环境 原文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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